各市、县人民政府,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管委会,省人民政府各部门:
《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(2021—2035年)》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河南省人民政府
2024年6月4日
附件:河南省国土空间规划(2021-2035年)